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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了解PETS [打印本页]

作者: DZ    时间: 2007-5-18 17:23     标题: 了解PETS

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这种模式以语言交际需要为掌握外语的目的,将语言能力分为“接受”、“产出”、“互动”等,根据各种情景和任务,在特定主题和话语下,结合相关的语言行为进行教学或考查。其设计的题型主要有:客观性试题―多项选择、选择配伍等;半客观性试题―改错、填空、简单概括等;主观性试题―短文写作、翻译、口试等。各级考试采用的具体题型见相关的考试大纲。
  PETS在考生资格方面,无年龄、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可参加。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不必按部就班,即具有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是,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
      PETS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成份。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考生的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单项成绩合格者可得到相应的单项成绩合格证。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方可得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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