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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每天十分钟,【好书推荐】(每日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19 11:57     标题: 每天十分钟,【好书推荐】(每日更新)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2-2-12 22:36 编辑

每天十分钟,用书籍装点生活。

           从今天起凉茶将每天为大家每天介绍一本好书,希望大家能从书籍中得到一丝启迪。感受百态人生,在忙碌的生活中,停下脚步。喝一杯下午茶,读一本好书。让生命中的每天都在收获。

          Some people say that money is the best thing in the world. But I consider reading books as the best and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one can ever have.
           Reading books is very important. First of all, it is knowledge that makes society develop and by reading books you can get all kinds of knowledge. Furthemore, reading books makes you a qualified person and makes your life enjoyable.
           One is never too old to learn. No matter what time you rcalize the importance of reading books, you can enjoy it during the rest of your life time. Love books, for they are your best fri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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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9464[/attach]补充:为了方便大家阅读帖子,本贴希望大家不要回复,对书的讨论请大家点击

  每天十分钟,【好书推荐】(讨论区)

    谢谢大家合作


书籍目录:

01.2011/03/19推荐《穆斯林的葬礼》作者:霍达 (2楼)

02.2011/03/20推荐《沉默的大多数》作者:王小波(3楼)

03.2011/03/21推荐《山南水北》作者:韩少功(4楼)

04.2011/03/23推荐《呼啸山庄》作者:艾米丽·勃朗特(5楼)

05.2011/03/26推荐《挪威的森林》作者:村上春树(6楼)

06.2011/03/29推荐《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7楼)

07.2011/03/30推荐《青春》作者:JM库切(8楼)

08.2011/04/01推荐《老人与海》作者:海明威(9楼)

09.2011/04/11推荐《飘》作者:玛格丽特·米歇尔(10楼)

10.2011/05/04推荐《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1楼)

11.2011/08/14推荐《1984》作者:乔治·奥威尔(12楼)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19 12:06

1.2011/03/19推荐《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霍达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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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价:


      全书五十余万字,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宏观地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穆斯林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现了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和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含蓄蕴藉,如泣如诉,以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灵,曲终掩卷,回肠荡气,余韵绕梁


作品简介:


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年,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着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做试验!

  ——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词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两根故事线,一大家子人的悲欢离合,就这样交织重叠地,从作者笔下娓娓流出。“一道门,隔着两个世界。”——一个是玉的世界,一个是月的世界。霍达用穿插的笔法,写下了如此震撼人心的一部作品,为我们展示了穆斯林独特的风俗习惯和人生历程,描绘了回族人民在“人生的舞台上,悲剧,喜剧,轮番演出,不舍昼夜,无尽无休……”的“演出”,体现了他们生生不息的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璧长于心计,次女冰玉聪慧善良。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买卖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

  
       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璧,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

  
       在伦敦亨特之子奥立佛深深的迷上了冰玉,但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不幸丧生,冰玉在孤独,思乡的情况下与韩子奇相爱,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不容两母子,冰玉决定带女儿远走他乡,韩子奇苦求,留下女儿。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而哥哥也因母亲的心计所使,娶了新月的同学,当发现时,一切都来不及了。新月红颜薄命,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及新月一家悲痛欲绝。韩子奇瞬间苍老,母亲也终于明白自己的过错,哥哥,嫂子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后来韩子奇,梁君璧相继去世,韩天星也有了一双子女。

  
       多年以后,冰玉回来了,但一切都也物是人非……

作者介绍:

      霍达,女。中国电影编剧,国家一级作家。1961年曾就读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966   

霍达



年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大专毕业后,长期在四机部、北京市园林局、文物局从事外文情报翻译工作,同时坚持业余写作。

  霍达的家庭是个珠玉世家,自幼酷爱文学艺术,读书偏爱太史公的春秋笔法。成年后曾师从史学家马非百先生研究中国历史,尤善秦史。1976年后,霍达任北京电视制片厂编剧,1981年调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任一级编剧,开始从事专业文艺创作,同年为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副会长,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其作品数量较多,选材和样式也较广泛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20 15:38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3-20 15:40 编辑

2.2011/03/20推荐《沉默的大多数》 作者:王小波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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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沉默的大多数》作者王小波,他所虚构的艺术之美,以及他通过对现实世界的批评所传播的自由主义理念,已经在这个世界的文化和思想宝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小波批评的对象有些还活得好好的。而到今天,这些话语、这些思想仍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我们从王小波的长盛不衰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自由主义理念的传播还任重而道远。王小波的作品一直盛行不衰,王小波的小说在世界文学之林中创造出属于他的美,这美就像一束强光,刺穿了时间的阻隔,启迪了一代又一代刚刚开始识字读书的青年的心灵。

  
       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为此也要去论是非,否则道理不给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让你遇到。我开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么,但我总得申明我的态度,所以就有了这本书——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数。

                                                                             ——王小波

原文摘要:

沉默的大多数

  作者:王小波

  "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一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太过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远做小孩子虽办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办到的。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可以传播,等等。这才能叫作文化。

  沉默有自己的语言。举个住楼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设有人常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你门口的楼道上,挡了你的路,你可以开口去说:打电话给居委会;或者直接找到车主,说道:同志,五讲四美,请你注意。此后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证。我估计他最起码要说你"事儿",假如你是女的,他还会说你"事儿妈",不管你有多大岁数,够不够做他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沉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厌恶之情:把他车胎里的气放掉。干这件事时,当然要注意别被车主看见。

  还有一种更损的方式,不值得推荐,那就是在车胎上按上个图钉。有人按了图钉再拔下来,这样车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儿,补带时更困难。假如车子可以搬动,把它挪到难找的地方去,让车主找不着它,也是一种选择。这方面就说这么多,因为我不想编沉默的辞典。

  一种文化必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沉默也是有的。戈尔巴乔夫说过这样的话:有一件事是公开的秘密,假如你想给自己盖个小房子,就得给主管官员些贿赂,再到国家的工地上偷点建筑材料。这样的事干得说不得,属于沉默;再加上讲这些话时,戈氏是苏共总书记,所以当然语惊四座。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那就是:属于沉默的事用话讲了出来,总是这么怪怪的。

  沉默也可以传播。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把这叫作传播,多少有点过甚其辞,但也不离大谱。在沉默的年代里,人们也在传播小道消息,这件事破坏了沉默的完整性。好在这种话语我们只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说,比方说,公共厕所。最起码在追查谣言时,我们是这样交待的:这话我是在厕所里听说的!这样小道消息就成了包含着排便艰巨的呓语,不值得认真对待。另外,公厕虽然也是公共场合,但我有种强烈的欲望,要把它排除在外,因为它太脏了。

  我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从我懂事的年龄,就常听人们说:我们这一代,生于一个神圣的 时代,多么幸福;而且肩负着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圣使命,等等;在甜蜜之余也有一点怀疑:这么多美事怎么都叫我赶上了。再说,含蓄是我们的家教。

  在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开饭时,每人碗里有一小片腊肉。我弟弟见了以后,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冲上阳台,朝全世界放声高呼: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是被我爸爸拖回来臭揍了一顿。经过这样的教育,我一直比较深沉。所以听到别人说:我们多么幸福、多么神圣时,别人在受苦,我们没有受等等,心里老在想着:假如我们真遇上了这么多美事,不把它说出来会不会更好。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于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这么想的:与其大呼小叫说要去解放他们、让人家苦等,倒不如一声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们解放,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总而言之,我总是从实际的方面去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智者千虑尚且难免一失,何况当年我只是个小孩子。我就没想到这些奇妙的话语只是说给自己听的,而且不准备当真去解放谁。总而言之,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

  与沉默的大多数相反,任何年代都有人在公共场合喋喋不休。我觉得他们是少数人,可能有人会不同意。如福科先生所言,话语即权力。当我的同龄人开始说话时,给我一种极恶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写了一本书,写的是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书名为《血统》。可以想见,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给她的书写个序。这件事使我想起来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见所闻。文革开始时,我十四岁,正上初中一年级。有一天,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班上的一部分同学忽然变成了红五类,另一部分则成了黑五类。我自己的情况特殊,还说不清是哪一类。当然,这红和黑的说法并不是我们发明出来,这个变化也不是由我们发起的。照我看来,红的同学忽然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这是值得祝贺的。黑的同学忽然遇上了很大的不幸,也值得同情。我不等对他们一一表示祝贺和同情,一些红的同学就把脑袋刮光,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一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他们对同班同学问得格外仔细,一听到他们报出不好的出身,就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狗崽子!"当然,我能理解他们突然变成了红五类的狂喜,但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变成狗崽子,未免也太过份。这使我以为,使用话语权是人前显贵,而且总都是为了好的目的。现在看来,我当年以为的未必对,但也未必全错。

  话语有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想要证明说话者本身与众不同,是芸芸众生中的娇娇者。现在常听说的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文化,在全世界一切人中最聪明。对此我不想唱任何一种反调,我也不想当人民公敌。我还持十几岁时的态度:假设这些都是实情,我们不妨把这些保藏在内心处不说,"闷兹蜜"。这些话讲出来是不好的,正如在文革时,你可以因自己是红五类而沾沾自喜,但不要到人前去显贵,更不要说别人是狗崽子。根除了此类话语,我们这里的话就会少很多,但也未尝不是好事现在我要说的是另一个题目: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暑期布置的读书作业是<<南方来信>>。那是一本记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读物,其中充满了处决、拷打和虐杀。

  看完以后,心里充满了怪怪的想法。那时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点要变成个性变态了。总而言之,假如对我的那种教育完全成功,换言之,假如那些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我的期望得以实现,我就想像不出现在我怎能不嗜杀成性、怎能不残忍,或者说,在我身上,怎么还会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

  现在我就在发掘沉默,但不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来发掘。这篇东西大体属于文学的范畴,所谓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现在我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人性尚存。文化革命刚开始时,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我从校外回来,遇上一大伙人,正在向校门口行进。走在前面的是一夥大学生,彼此争论不休,而且嗓门很大;当然是在用时髦话语争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导,还经常提到"十六条"。所谓十六条,是中央颁布的展开文化革命的十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叫作"要文斗、不要武斗",制定出来就是供大家违反之用。在那些争论的人之中,有一个人居于中心地位。但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唇边似有血迹。在场的大学生有一半在追问他,要他开口说话,另一半则在维护他,不让他说话。文化革命里到处都有两派之争,这是个具体的例子。至于队伍的后半部分,是一帮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一个个也是双唇紧闭,一声不吭,但唇边没有血迹,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有几个大学生想把他们拦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拦住,他们就从侧面绕过去,但保持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这件事相当古怪,因为我们院里的孩子相当的厉害,不但敢吵敢骂,而且动起手来,大学生还未必是个儿,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实。我立刻投身其中,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怪的是这些孩子都不理我,继续双唇紧闭,两眼发直,显出一种坚忍的态度,继续向前行进──这情形好像他们发了一种集体性的癔症.

  有关癔症,我们知道,有一种一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一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一种,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奸犯)吵吵闹闹,以狐狸的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的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革命,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说的那些大学里的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我揪住了一个和我很熟的孩子,问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的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的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位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一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的那一位。这一大夥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作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

  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线索:被打伤的学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我肯定是两者之一)的一部分不见了,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一种安加莎·克里斯蒂式的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的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暴燥,急了的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于交待这件事的要点,忽略了一些细节,比方说,受伤的学生曾经惨叫了一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的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了尾随的行列,双唇紧闭,牙关紧咬,并且感觉到自己嘴里仿佛含了一块咸咸的东西现在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到那件事的结局;因为天晚了,回家太晚会有麻烦。

  但我的确关心着这件事的进展,几乎失眠。这件事的结局是别人告诉我的:最后,那个咬人的学生把耳朵吐了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当时我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么说,人性尚且存在。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的一部分吞下去。当然,这件事可能会说明一些别的东西:比方说,咬掉的耳朵块太大,咬人的学生嗓子眼太细,但这些可能性我都不愿意考虑。我说到这件事,是想说明我自己曾在沉默中学到了一点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好的。这是我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话语中,你很少能学到人性,从沉默中却能。假如还想学得更多,那就要继续一声不吭。

  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可以在沉默和话语两种文化中选择。我个人经历过很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插队的时候,有些插友就选择了说点什么,到"积代会"上去"讲用",然后就会有些好处。有些话年轻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简单地解释道:积代会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讲用是指讲自己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参加了积代会,就是积极分子。而积极分子是个好意思。

  另一种机会是当学生时,假如在会上积极发言,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可能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又是个好意思。这些机会我都自愿地放弃了。选择了说话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

  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乾净、皮肤比较白晰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决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四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还有一些人会说,我们这些熟练掌握了话语的人在嘲笑贫下中农,这是个卑劣的行为。说实在的,那些话我虽耳熟,但让我把它当众讲出口来,那情形不见得比该老乡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朴实无华,说起话来,不要这样绕嘴,这样古怪,这样让人害怕。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有句古话:敬惜字纸。这话有古今两种通俗变体:古代人们说,用印了字的纸擦屁股要瞎眼睛;现代有种近似科学的说法:用有油墨的纸擦屁股会生痔疮。其实,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纸,而是字。文字神圣。我没听到外国有类似的说法,他们那里神圣的东西都与上帝有关。人间的事物要想神圣,必须经过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间代理机构的认可。听说,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来祝圣。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需要这个手续。只要读点书,识点字,就可以写文章。写来写去,自祝自圣。这件事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达到神圣的手续甚为简便,坏处是写什么都要带点"圣"气,就丧失了平常心。我现在在写字,写什么才能不亵渎我神圣的笔,真是个艰巨的问题。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这两种方法我都不拟采用。其结果必然是: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样,没有丝毫的神圣性。

  我们所知道、并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级:一种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说也不可写另一种可说不可写,我写小说,有时就写出些汉语拼音来。最后一种是可以写出来的。

  当然,说得出的必做得出,写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说得出;此理甚明。人们对最后这类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我在云南插队时,有一阵是记工员。队里的人感觉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给我写张假条。有一天,队里有个小伙子感觉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种方式通知我,到我屋里来,指指屁股,再苦苦脸,我就会明白。用第二种方法也甚简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种方式。我收到那张条子,看到上面写着"龟头疼",就照记下来。后来这件事就传扬开来,队里的人还说,他得了杨梅大疮,否则不会疼在那个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还威胁说要杀掉我。经过核实原始凭据,发现他想按书面语言,写 成臀部疼,不幸写成了"电布疼",除此之外,还写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认做龟头疼,别无他法。其实呢,假如他写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写出的;此人既不是龟头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疮;不过这一点已经无关紧要了。要紧的是人们对于书面话语的崇敬之情。假如这种话语不仅是写了出来,而且还印了出来,那它简直就是神圣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罢,我希望人们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要有点平常心。屁股疼就说屁股疼,不要写电布疼。至于我自己,丝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话语是神圣的。缺少了这种虔诚,也就不配来说话。

  我所说的一切全都过去了。似乎没有必要保持沉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

  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我们的话语圈从五十年代起,就没说过正常的话:既鼓吹过亩产三十万吨钢,也炸过精神原子弹。说得不好听,它是座声名狼籍的疯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疯掉了,两者必居其一。我当然想要弄个明白,但我无法验证自己疯没疯。在这方面有个例子:当年里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龄竞选总统,有人问他:假如你当总统以后老糊涂了怎么办?里根先生答道:没有问题。假如我老糊涂了,一定交权给副总统。然后人家又问:你老糊涂了以后,怎能知道自己老糊涂了?他就无言以对。这个例子对我也适用:假如我疯掉了,一定以为自己没有疯。我觉得话语圈子比我容易验证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说法,沉默的大多数比较谦虚、比较朴直、不那么假正经,而且有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过来,说那少数说话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对的。不过他们的确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

  对我来说,这是青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是一种难改的积习。小时候我贫嘴聊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就开始沉默寡言。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说话──在私下里我说的话比任何人都不少──这只意味着我放弃了权力。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

  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现在我负有双重任务,要向保持沉默的人说明,现在我为什么要进入话语的圈子;又要向在话语圈子里的人说明,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而且很可能在两面都不落好。照我看来,头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我发现在沉默的人中间,有些话永远说不出来。照我看,这件事是很不对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说些话。当然,话语的圈子里自然有它的逻辑,和我这种逻辑有些距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还要说一句,话语圈子里的人有作家、社会科学工作者,还有些别的人。出于对最后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说他们是谁了──其实他们是这个圈子的主宰。我曾经是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那时我想,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掘沉默。就我所知,持我这种立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第二个问题是: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这个问题难回答,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感觉。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分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罢。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爱。这是个外来语,从makelove硬译而来。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另外一个叫作"敦伦"。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爱才被叫作"敦伦"。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在一个科幻故事里,有个科学家造了一个机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样,甚至和人一样的聪明,但还不像人。因为缺少自豪感,或者说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这位科学家就给该机器人装上了一条男根。我很怀疑科学家的想法是正确的。照我看来,他只消给机器人装上一个程序,让他到处去对别人说:我们机器人是世界上最优越的物种,就和人是一样的了。

  但是要把这种经历作为教学方法来推广是不合适的。特别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来教给大家人性的道理,因为要是咬人耳的话,被咬的人很疼,咬猪耳的话,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学和社会科学。我也要挤入那个话语圈,虽然这个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狂吠不止、时而一声不吭的圈子,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来就没教给人一点好的东西,但我还要挤进去。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21 13:18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3-23 14:46 编辑

3.2011/03/21推荐《山南水北》作者:韩少功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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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山南水北》是著名作家韩少功的重要写实作品,韩少功在《山南水北》中记录了对山野自然和民间底层的深入体察,作家细腻的笔调勾画了生动的人物和神奇的亲历,将历史的真相一步步揭示出来;在作品中,多种元素构成了作品凌厉而温厚的风格。这是一本对生活与文化不断提出问题的书,是一个亲历者挑战思想意识主潮的另类心灵报告。在《山南水北》中,韩少功力图将被轻率删减的乡村的意义加入正在迅速更新的对中国的想象和认同中去。他力图将那山、那水、那人民嵌入新的中国认同的形成过程中去,这是韩少功赋予《山南水北》的重要意义。

作品提要:

      峒笔记,那些平时看起来巨大无比的幸福或痛苦,记忆或者忘却,功业或者遗憾,一旦进入经度与纬度的坐标,一旦置于高空俯瞰的目光之下,就会在寂静的山河之间毫无踪迹,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也永远不会发生。

  三十多年前的上山下乡韩少功留下了《马桥词典》一类的作品,始于新世纪的再次上山下乡又有七个春秋,于今首次推出《山南水北》这样一本图文并茂的跨文体长篇读物。《山南水北》写乡居生活,韩少功从农村劳动中寻找到了什么呢?


作家介绍:

    少功(1953—),男,汉族,笔名少功、艄公等。湖南长沙人。1968年初中毕业后,下放到湖南省汨罗县的农村插队。1974年调县文化馆工作,开始发表作品。执笔含有大量史料的传记《任弼时》(与甘征文合作)。1978年考入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并发表短篇小说《月兰》(《人民文学》1979年4月)在文坛崭露头角。1982年毕业后在湖南省总工会的杂志《主人翁》任编辑。1984年调作协湖南分会从事专业创作。1988年到海南后开始主编《海南纪实》杂志。1990年任海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主席。1996年与同仁策划文人杂志《天涯》 ,任杂志社社长。 八十年代中期曾在国内的文化寻根思潮中挑起大旗,写下《文学的根》这样著名的文论,与《爸爸爸》这样表现楚文化、被视为寻根小说代表作的中篇,九十年代又因《马桥词典》一书在文坛引起轰动。出版小说集《月兰》、《飞过蓝天》、《诱惑》、《空城》、《谋杀》等,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法、意等多种文字。曾获得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台湾最佳图书奖,2002年获得法国文化部颁发的“法兰西文艺骑士奖章”。

   版有中短篇小说集《月兰》、《飞过蓝天》、《诱惑》等,文艺理论《面对神秘空阔的世界》。199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马桥词典》(作家出版社)引起各方争论。对传统文化心理的反思和批判是其创作的一个基本主题,他的《西望茅草地》和《飞过蓝天》分获1980、1981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他是1985年倡导“寻根文学”的主将,发表《文学的根》(《作家》1985年4期)提出“寻根”的口号,并以自己的创作实践了这一主张。比较著名的有《爸爸爸》、《女女女》等,表现了向民族历史文化深层汲取力量的趋向,饱含深逢的哲学意蕴,在文坛产生很大影响。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23 14:44

4.2011/03/23推荐《呼啸山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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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


作品赏析: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亨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追求传统的“人间的爱”而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她向纳利承认,自己是爱林顿的,因为他年轻,长得俊俏,爱慕她,富有,可以让她成为当地最尊贵的女人。而凯瑟琳却用手拍着自己的额头和胸房说:”在我的灵魂我的心坎里,我清楚的知道我错了。“ 因为她也爱希斯克利夫。而她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源自于”他和我是同一块料子做的“。爱情从幸福的追求转变成自我的追求,只是”超人间的爱“。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憎,亨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埃德加·林顿。这是她自己在”人间的爱“和”超人间的爱“之间的徘徊和选择。在全书的结尾,是原野上的三块墓碑:林顿的墓碑,斯克利夫的墓碑,中间是既做妻子又是情人的凯瑟琳的墓碑。也许是女作家用最清淡的笔触在悄悄告诉大家,无论冷酷的”恨“也好,”超人间的爱“也好,都不能排斥、否定”人间的爱“。在现实世界里,天长地久的毕竟是”人间的爱“。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凯瑟琳一死,斯克利夫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亨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恨,是爱的异化“。在女作家心中,对立的爱和恨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斯克利夫对整个人类的憎恨来自他受挫的爱。而”爱“,是是”恨“的归附。因此,爱和恨是互相对立的,又是彼此同意的。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死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遭到评论届的猛烈谴责,一直不被世人所理解,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直到近半个世纪之后,人们才发现,艾米丽远远走在人们前面。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的到来,使一个家庭失去了平衡,失去爱的亨德雷自然会不满,我们不必要一个小孩子去宽容,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宽容呢?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报复: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对亨德雷和林顿。佛曰;冤冤相报何时了。哈里顿成了亨德雷的牺牲品,伊莎贝拉成了林顿的牺牲品。只是因为仇恨,希斯克利夫甚至宁愿看着自己的儿子一天天接近死亡,最终死去,仇恨已将他完全控制。

  当然,他也有爱,对凯瑟琳的爱。彼此相爱的没能在一起。爱与恨之间,有时那样遥远,有时却又那样接近。

  在爱与恨的选择中,希斯克利夫是个悲剧,无法想像,当他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与对凯瑟琳的向往时,他是多么得痛苦。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当他笑着死去时——他也应该由恨而得到了解脱。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作家介绍:

艾米莉·勃朗特(1818~1848)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之妹,安妮·勃朗特之姐。出生于贫苦的牧师之家,曾在生活条件恶劣的寄宿学校求学,也曾随姐姐去比利时学习法语、德语和法国文学,准备将来自办学校,但未如愿。艾米莉性格内向,娴静文雅,从童年时代起就酷爱写诗。1846年,她们三姐妹曾自费出过一本诗集。《呼啸山庄》是她唯一的一部小说,发表于1847年12月。她们三姐妹的三部小说——夏洛蒂的《简·爱》、艾米莉的《呼啸山庄》和小妹妹安妮的《艾格尼斯·格雷》是同一年问世的。除《呼啸山庄》外,艾米莉还创作了193首诗,被认为是英国一位天才的女作家。三人并称勃朗特三姐妹。

  《呼啸山庄》(“WutheringHeights”)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诗人和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EmilyBronte,1818-1848)。这位女作家在世界上仅仅度过了三十年便默默无闻地离开人间。应该说,她首先是个诗人,写过一些极为深沉的抒情诗,包括叙事诗和短诗,有的已被选入英国十九世纪及二十世纪中二十二位第一流的诗人的诗选内。然而她唯一的一部小说《呼啸山庄》却奠定了她在英国文学史以及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她与《简·爱》(“JaneEyre”)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BronteD,1816—1855),和她们的小妹妹——《爱格尼斯·格雷》(“AgnesGrey”)的作者安妮·勃朗特(AnneBronteD,1820—1849)号称勃朗特三姊妹,在英国十九世纪文坛上焕发异彩。特别是《简·爱》和《呼啸山庄》,犹如一对颗粒不大却光彩夺目的猫儿眼宝石,世人在浏览十九世纪英国文学遗产时,不能不惊异地发现这是稀世珍物,而其中之一颗更是如此令人留恋赞叹,人们不禁惋惜这一位才华横溢的姑娘,如果不是过早地逝世,将会留下多少璀璨的篇章来养育读者的心灵!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26 14:09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3-26 14:12 编辑

5.2011/03/26推荐《挪威的森林》 作者:村上春树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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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概述:

      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感伤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小说主人公渡边以第一人称展开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渡边的第一次恋爱是高中时,他同女孩睡觉后把女孩甩了。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后来木月自杀了。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阴翳。两人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落叶飘零的东京街头漫无目标地或前或后或并肩行走不止。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熟女性的丰腴与娇美。晚间两人虽同处一室,但直子因病情产生不了性的反应,然而分手前渡边仍旧表示永远等待直子。返校不久,由于一次偶然相遇,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简直就像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这期间,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渡边失魂落魄地在海边,揪心痛苦。最后,与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互相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

作品赏析:

       都说20岁是最好的年华。青葱岁月里的惊涛骇浪,也带着一丝甜蜜的忧伤。我们试图说清所有的来龙去脉,却终于在一番挣扎之后发现,当一切都过于清晰、详尽,反而不知从何说起。幸好有村上春树,有Beatles,有——《挪威的森林》。那些平缓舒雅的文字背后,涌动着年轻时代特有的伤感和激情,说出我们一直想说出的话,那些纯真年代的——爱的物语。 关于青春的记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然而那些岁月里的感伤、沉醉却是如此相同,在生命中深深的留下烙印。37岁的村上春树在飞机客舱里听到Beatles乐队的曲子《挪威的森林》时,一下子陷入往事,无法自已。音乐早已了无痕迹的渗入生命,在不设防的时候突然出现,牵动心中微微的疼痛。即使历经十八年的沧桑,20岁时的风景依然鲜明如昨。村上春树仍可真切地记起那片草地,仍然记得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那时空气里弥漫着青春的芬芳气息。 村上春树的20岁同大多数人的20岁一样,上寄宿学校,与三两个知交一起消磨时光,当然还有,恋爱。日子缓缓地流淌,年轻生命的水流总是新鲜、动荡的,不时有一些惊心动魄的情节和突如其来的意外。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我们都有相同的体验——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的茫然无措。 我们在村上春树、直子、绿子、木月、永泽、初美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到了我,看到了你,看到了他,看到了她。在村上春树的困惑和迷乱中,我们轻触到一颗纤细易感的心,一如我们自己。 年轻脆弱的心灵有一双易折的翅膀。直子和木月在自我封闭的“无人岛上”长大,想要同化到外部世界中去的努力始终不能成功,最后终究要偿还成长的艰辛。木月以自杀的方式解脱,十七岁的生命嘎然停顿;直子在疗养院仍然未能治愈自己,也自行中断了年轻的生命。生与死之间仿佛只有薄薄的一纸之隔。直子的姐姐和初美虽然是人们眼中出类拔萃的典范,却也有着难解的心结而走上了不归路。不同的道路最后却是殊途同归。死亡离得如此之近,带着宿命的悲哀和铅灰色的沉重。 然而年轻毕竟是年轻。 村上春树的青春岁月里仍然风景无限好。除了世外桃源般的疗养院里的直子,仍有一个生动活泼的绿子为他的生活涂上一抹鲜明的色彩。村上春树和绿子在天台上喝酒唱歌,带着年轻特有的一份悠闲神气观望远处,绿子弹着吉它唱自己写的歌,歌词不知所云又生动鲜活。村上春树去医院探望绿子的父亲,嚼着生黄瓜,声声脆响中散发着质朴、新鲜的生命力的清香。对于村上春树而言,爱穿短裙、思维跳跃的绿子是他与现实环境相联系的媒介,正如当初木月和直子试图通过他进入外部世界一样,然而村上春树却跨过了那道鸿沟。他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在“哪里也不是的处所”连连呼唤着绿子。 少年时的村上春树和许多男孩子一样,有过朦胧的意识和暗暗的念头。适合穿深蓝色连衣裙戴金耳环、风度高贵的初美,对于村上春树是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是少年时代懵懂无知的“自身的一部分”。许许多多似曾相识的片断从眼前缓缓掠过,带着温暖、亲切的气息,唤起心底里深深的共鸣。


作品特色:

●年轻的迷惑与无奈

  
     “挪威的森林”本是披头士的歌曲,书中主角直子每听此曲必觉得自己一个孤零零地迷失在又寒又冻的森林深处,这正是年轻必经的彷徨、恐惧、摸索、迷惑的表征。男主角渡边多次想拯救在自我迷失中的直子,但有时甚至他也迷失了方向。生活在都市中的年轻一代,在都市空间愈狭小与人的疏离愈大的对比中,令他们失去与人接触的欲望,恰是年轻一代避免受伤的保护罩。正如《挪威的森林》的渡边,因他怕失望,他不想勉强去交朋友,在他的世界中,朋友始终只有那几个。

  
●年轻的反叛,大胆与率真

  
      年青的好处是可原谅的率真、大胆、肆无忌惮地把内心所爱、所要、所憎、所恨的不扣修饰宣诸于口。书中大胆的情欲描写并不是一般日本小说中常见的卖弄色情,而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如高山流水,流到洼处,一泻而成瀑布,浑然天成。书中主角身处动荡不安的时代,学潮罢课接二连三发生,但他们漠不关心,反而对爱情的追求炽热无比。渡边之于直子,明知直子心系死去的木月,偏偏不舍追随左右:阿绿之于渡边,虽知渡边心有所属,也求守候身旁。对爱情的希望与失望在书中煎熬着主角,亦在现实生活中煎熬着年轻的一群。爱情是发自内心,身不由己,没有时代之分,那管它是不是动荡的年代和应不应该恋爱。在九十年代的香港,“学生应不应该谈恋爱”已成老话,现在讨论的已是“学生应怎样谈恋爱”。

  
●年轻的奇异的哲思

   
      书中的人物,身驱动作是随俗的,而心思念头则显得空灵,说话的方式特别,常常可抽离出来而成格言,如“只有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思念,才能装进一种称作小说的不完整容器里”,“我们一边把死当作微尘般吸入肺里,一边活下去”,“世界处处是驴子粪”……年青的谬思在书中比比皆是。

  
●成长的可爱的谬思

   
      成长的世界充满责任和不愉快。村上春树笔下的主角们都是年轻的|他们不愿意长大,认为长大是不可思议的,长大是在完全没有准备下,被死拉硬挤出来的。主角甚至羡慕已死的人的永远青春。这是一部年轻的小说,成长历程年轻阶段的热情坦率,直抵人性根蒂:成长的苦闷、无奈、恐惧、好奇,令人感动共鸣。正如作者说“有些人会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喜欢”。

作家简介:

      村上春树(1949年1月12日-),日本小说家、美国文学翻译家。29岁开始写作,第一部作品《且听风吟》即获得日本群像新人赏,1987年第五部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在日本畅销四百万册,广泛引起“村上现象”。村上春树的作品展现写作风格深受欧美作家影响的轻盈基调,少有日本战后阴郁沉重的文字气息。被称作第一个纯正的“二战后时期作家”,并誉为日本1980年代的文学旗手。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29 19:53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3-29 19:56 编辑

6.2011/03/19推荐《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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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故事梗概: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命运主旋律。

  
第一部

   1975年初农民子弟孙少平到原西县高中读书,他贫困,自尊;后对处境相同的地主家庭出身的郝红梅产生情愫,被侯玉英发现并当众说破后,与郝红梅关系渐变恶劣,后来郝红梅却与家境优越的顾养民恋爱,少平高中毕业,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但他并没有消沉,他与县革委副主任田福军女儿田晓霞建立了友情,在晓霞帮助下关注着外部世界。少平的哥哥少安一直在家劳动,与村支书田福堂女儿,县城教师润叶是青梅竹马,却遭到田福堂反对。经过痛苦的煎熬,少安到山西与勤劳善良的秀莲相亲并结了婚,润叶也只得含泪与向前结婚。这时农村生活混乱,旱灾又火上加油,田福堂为加强自己威信,组织偷挖河坝与上游抢水,不料出了人命,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得天怒人怨。生活的航道已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

第二部

   1979年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百废待兴又矛盾重重,田福堂连夜召开支部会
抵制责任制,孙少安却领导生产队率先实行接着也就在全村推广了责任制。头脑灵活的少安又进城拉砖,用赚的钱建窑烧砖,成了公社的“冒尖户”。少平青春的梦想和追求也激励着他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润叶远离她不爱的丈夫到团地委工作,引起钟情痴心的丈夫酒后开车致残,润叶受到内疚回到丈夫身边,开始幸福生活。她的弟弟润生也已长大成人,他在异乡与命运坎坷的郝红梅邂逅,终于两人结为夫妻。往昔主宰全村命运的强人田福堂,不仅对新时期的变革抵触,同时也为女儿、儿子的婚事窝火,加上病魔缠身,弄得焦头烂额。

  
第三部

   1982年孙少平到了煤矿,尽心尽力干活,成了一名优秀工人。可是,就在孙少平与田晓霞产生强烈感情的时候,田晓霞却因抗洪救灾英勇牺牲了,后来田福军给孙少平发了封电报,少平悲痛不已。少安的砖窑也有了很大发展,他决定贷款扩建机器制砖,不料因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损失,后来在朋友和县长的帮助下再度奋起,通过几番努力,终于成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但是祸不单行,少安的妻子秀莲,在欢庆由他家出资两万元扩建的小学会上口吐鲜血,确诊肺癌。晓霞在抗洪采访中为抢救灾民光荣献身;润叶生活幸福,生了个胖儿子,润生和郝红梅的婚事也终于得到了父母的承认,并添了可爱的女儿。27岁的少平在一次事故中为救护徒弟也受了重伤,英俊面容尽毁,却遇少时玩伴金波之妹告白,少平为她的前途与自己的感情选择拒绝。。。他们并没有被不幸压垮,少平从医院出来,面对了现实,又充满信心地回到了矿山,迎接他新的生活与挑战。

艺术特色:


      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出来,是路遥的特色,许多作家都能这样做。而能够把年轻人的贫穷和窘迫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才是路遥的不同凡响之处。只有明白了作家对贫穷的这种诗意的态度,才理解路遥的作品。而路遥难能可贵的是,当他成名以后,他并没有忘记过去的苦难,而是更加猛烈地要把过去思考的东西喷发出来,所以才有了《人生》到《平凡的世界》这样的跳跃。他特别想超越活着的本身,特别想超越这种卑微和辛酸去挖掘人生的诗意。那么这种诗意过去顽强支撑他生存,也是他创作的通灵宝玉。

       

  



      路遥先生在颁奖典礼上发言时说:“我们的责任不是为自己或少数人写作,而是应该全心全意全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我国各民族劳动人民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壮丽的生活,也用她的乳汁育了作家艺术家。人民是我们的母亲,生活是艺术的源泉。人民生活的大树万古长青,我们栖息于它的枝头就会情不自禁地为此而歌唱。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

  这些是路遥先生说过的话,他做到了。一直以来,他的作品都是深深的打动人心,并且赢得了各个阶层,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读者的称赞与敬佩。在贫困中成长起来的路遥,他最终表现出的知识面,思考能力和创作成就,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作家介绍:

路遥先生像



      路遥(1949—1992)原名王卫国,1949年12月3日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7岁时因为家里困难被过继给延川县农村的伯父。曾在延川县立中学学习,1969年回乡务农。这段时间里他做过许多临时性的工作,并在农村一所小学中教过一年书。1973年进入延安大学中文系学习,其间开始文学创作。

  大学毕业后,任《陕西文艺》(今为《延河》)编 辑。1980年发表《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2年发表中篇小说《人生》,后被改编为电影,轰动全国。

  路遥最重要的代表作《平凡的世界》以其恢宏的气势和史诗般的品格,全景式地表现了改革时代中国城乡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还未完成即在中央人民电台广播,路遥因此而荣获茅盾文学奖。

  1992年11月17上午8时20分,路遥因病医治无效在陕西西安英年早逝,年仅42岁。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3-30 09:40

7.2011/03/30推荐《青春》 作者:JM库切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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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概述:
      
     一个忧郁内向,落落寡合的青年从殖民地南非来到伦敦,怀着小心翼翼的热忱和信心来寻求自己的梦想。——这正是库切的自传体小说《青春》所叙述的基本事件。和一般自传体小说不同的是,他没有采用第一人称,主人公名叫“约翰”,库切总是称之为“他”。这样的叙述视角使作者和主人公之间隔开一段距离,令审视变的尖刻冷峭;此外库切并不具体叙述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和成长过程,只是关注关键心理场面,揭示了他的精神状态以及面临的心理困境,展现他内心情感的波动和对于世界人生懵懂却不乏睿智的思考,于是一段平淡无奇的青春经历也被他铺陈勾画的楚楚动人。
  
  在伦敦他谋了一份IBM公司计算机程序员的工作,衣食无忧。生活可以这样循序渐进地英国中产阶级的层次,不过这正是他一直抗拒的,内心深处一直交织着躁动与不安。对于工作,他没有丝毫兴趣,只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在工作中他感到孤独和疏离,最后竟然以“缺乏友谊”的借口而辞职,在别人看来十足是荒谬透顶的借口。他曾经梦想着艺术一般的爱情,萨福一般的情人可以唤起激情和想象,把自己从凡俗中托起。然而这终究只是幻想,他无力也无心投入一份真正的爱情,他要的是索取而不是付出,因此一连串爱情事件也是尴尬和难以忍受的。即便是纯粹的性爱,于他也是时间和精力的损耗。阅读是他唯一真正投入的活动,在艾略特和庞德的指引下开始文学阅读和研究。由于庞德的大力赞扬,他选择了福特·马多克斯·福特作为他的研究对象,在读完他的全部作品之后,却失望地发觉他不过是个二流作家。喜欢亨利·詹姆斯、福楼拜、劳伦斯、贝克特等。想和爱玛上床,却非常害怕劳伦斯笔下那些带着隐秘的生命河流和使人晕眩的性感的女子。看伯格曼和戈达尔的电影。在伦敦,他逐渐把自己变一个精神上的雾都孤儿,流连于电影院、书店以及大英博物馆,却得不到他想要的认同和满足。
  
  艾略特的一段话被牢牢地记在笔记本上,“诗歌不是舒缓情感,而是逃避情感;诗歌不是个性的表达,而是个性的逃避;不过,只有那些具有个性和情感的人才知道逃避它们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他为自己的逃避寻找坚实的借口,他逃避的正是他所寻求的,一种暧昧不清的态度,一种逃避定位的立场。他不断地深刻剖析自己,“他宁愿是个坏人而不愿意做个乏味的人,但他不敬重一个宁愿是个坏人而不愿做个乏味的人,也不敬重能够把他的两难处境用语言利落地表达出来的那种聪明。”这样的思辩一步步地把他逼入一片虚无之地,在那里他或许才能够找到自己的秘密。他全部的秘密就是想要成为作家的巨大渴望,在这一点上他无从逃避,作家生来就是要面临困境以及两难的。因此外在的一切对他甚至是无足轻重的,他要做的只是从外界汲取养料,充实内在强大的自我。一切的困苦反而会造就他,他的逃避终究会有一个临界点:他努力为自己寻求生活的方向,那种方向不是一种主义、口号或理念,而是源自本性的模糊启示。这种启示召唤他去献身于精神生活,用语言去表达所经受的一切,用语言去重建一个顶立的世界。在这种建构一旦开始,他就融入了真实世界的细密肌理,并且与之纠缠而难解难分。
  
   事件和细节的真实性是无从考究的,并且也是不重要的。但主人公的情绪和精神状态却绝对是库切年轻时真实的写照:他的生活微不足道,因为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成为一个艺术家。献身于精神生活,不必想着什么报答,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最好的报答。生活——无论辛酸或甜蜜,有一天终究都会发酵,变成写作的材料。世界是一个大熔炉,他身处其间,倔强地抗拒被异化。终有一天,他确信自己能够把曾经遭遇和经受的一切通通化为语言,一种形而上的真理,一种绝对的超越。他相信,那一天降临的时刻,他不必再仰视任何人。
  在库切清新隽永的娓娓叙述中,青春所特有的清澈和迷茫、犹疑和坚定、狂妄畏崽一览无余,他把“自己”置于中心地位,自恋与自信、自卑与自尊、自怜与自强交织在一起,最终我们将看到一个无比强大的“自我”是如何诞生的。成长艰辛而缓慢地进行着,青春散发着动人的光芒,在世俗的磨难和不幸之中,有一天终会破茧成蝶,在阳光下绽放透明的羽翼。

作家简介:
   
   库切,1940年生于南非开普敦,并于2002年移居澳大利亚,任职于阿德莱德大学。从2000年的获奖者高行健开始,到其后的奈保尔、凯尔泰斯,直到今天的库切,瑞典皇家学院连续4年把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第三世界国家的作家或者有第三世界国家背景的移民作家,这既反映了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化的视野,也对应了近年来移民文学在世界范围内的文学热潮。主要作品有《等待野蛮人》、《迈克尔·K的生活和时代》、《彼得堡的大师》、《童年》、《耻》、《青春》、《伊丽莎白·科斯特洛:八堂课》等。库切曾获得包括布克奖在内的多种文学奖项,并于2003年获膺诺贝尔文学奖。

  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J.M.库切。他的小说以结构精致、对话隽永、思辨深邃为特色。然而,他是一个有道德原则的怀疑论者,对当下西方文明中浅薄的道德感和残酷的理性主义给予毫不留情的批判。他以知性的诚实消解了一切自我慰藉的基础,使自己远离俗丽而无价值的戏剧化的解悟和忏悔。甚至当他在作品中表达自己认定的信念时,譬如为动物的权利辩护,他也阐明了自己的前提,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诉求。

  库切的兴趣更多地关注着那些是非清晰却又显示为冲突频仍的情形,如同玛格丽特那幅著名油画中那个男人在镜前端详自己的脖子一样,在关键时刻,库切作品中的人物总是游移退缩、畏葸不前,无法率意而行。这种消极被动既是遮蔽个性的阴霾,却也是面向人性的最后一方聚集地——人们不妨以无法达到目的为由拒绝执行那些暴虐的命令。正是在对人的弱点与失败的探索中,库切抓住了人性中的神圣之火。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4-1 17:27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4-1 17:33 编辑

8.2011/04/01推荐《老人与海》作者:海明威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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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
      《老人与海》写的是老渔夫桑提亚哥在海上的捕鱼经历,描写老人制服大鱼后,在返航途中又同鲨鱼进行惊险的搏斗,然而作品中的形象却具有很强的象征意蕴。他用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用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用大海象征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而狮子则为勇武健壮,仇视邪恶,能创造奇迹的象征,桑提亚哥则是人类中的勇于与强大势力搏斗的“硬汉子”代表,他那捕鱼的不幸遭遇象征人类总是与厄运不断抗争。

  《老人与海》这部小说是根据真人真事写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海明威移居古巴,认识了老渔民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1930年,海明威乘的船在暴风雨中沉没,富恩特斯搭救了海明威。从此,海明威与富恩特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经常一起出海捕鱼。

  1936年,富恩特斯出海很远捕到了一条大鱼,但由于这条鱼太大,在海上拖了很长时间,结果在归程中被鲨鱼袭击,回来时只剩下了一副骨架。海明威在《老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通讯《在蓝色的海洋上》报道这件事。当时这件事就给了海明威很深的触动,并觉察到它是很好的小说素材,但却一直也没有机会动笔写它。

  1950年圣诞节后不久,海明威产生了极强的创作欲,在古巴哈瓦那郊区的别墅“观景社”,他开始动笔写《老人与海》(起初名为《现有的海》)。到1951年2月23日就完成了初稿,前后仅用了八周。4月份海明威把手稿送给去古巴访问他的友人们传阅,博得了一致的赞美。海明威本人也认为这是他“这一辈子所能写得最好的一部作品!”

作品赏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精彩语句:

 1.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走运当然是好的,不过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的时候,你就有所准备了。(Every day is a new day. It is better to be lucky. But I would rather be exact. Then when luck comes you are ready.)
  2.不过话得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But, then, nothing is easy.)
  3.不过,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它,可就是打不败它。(But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4.陆地上空的云块这时候像山冈般耸立着,海岸只剩下一长条绿色的线,背后是些灰青色的小山.海水此刻呈现蓝色,深的简直发紫了.(The clouds over the land now rose like mountains and the coast was only a long green line with the gray blue hills behind it. The water was a dark blue now, so dark that it was almost purple.)
  5.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Now is no time to think of what you do not have. Think of what you can do with what there is.)
  6.人不抱希望是很傻的。( It is silly not to hope, he thought.)
  7.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像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But none of these scars were fresh. They were as old as erosions in a fishless desert. Everything about him was old except his eyes and they were the same color as the sea and were cheerful and undefeated.)
  8.这两个肩膀挺怪,人非常老迈了,肩膀却依然很强健,脖子也依然很壮实,而且当老人睡着了,脑袋向前耷拉着的时候,皱纹也不大明显了。(They were strange shoulders, still powerful although very old, and the neck was still strong too and the creases did not show so much when the old man was asleep and his head fallen forward.)

  9.他的衬衫上不知打了多少次补丁,弄得像他那张帆一样,这些补丁被阳光晒得褪成了许多深浅不同的颜色。(His shirt had been patched so many times that it was like the sail and the patches were faded to many different shades by the sun.)


作家简介: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1899—1961)美国小说家。1899年7月21日,海明威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郊外橡树园镇一个医生的家庭。他的父亲酷爱打猎、钓鱼等户外活动,他的母亲喜爱文学,这一切都对海明威日后的生活和创作产生了不少的影响。中学毕业后,海明威在美国西南的堪萨斯《星报》当了6个月的实习记者。这家报馆要求新闻报道简捷明快。海明威在《星报》受到了良好的训练。
    康复后的海明威作为加拿大多伦多《星报》的记者常驻巴黎。他对创作怀着浓厚的兴趣,一面当记者,一面写小说。他的创作得到当时著名小说家的鼓励和指点。在近10年的时间里他出版了许多作品,其中最有名的是《太阳照常升起》。《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第一部重要的小说。写的是像海明威一样流落在法国的一群美国年轻人。他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战争给他们造成了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巨大伤害,他们非常空虚、苦恼和忧郁。他们想有所作为,但战争使他们精神迷惘,尔虞我诈的社会又使他们非常反感,他们只能在沉沦中度日,美国作家斯坦因由此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这部小说是海明威自己生活道路和世界观的真实写照。海明威和他所代表的一个文学流派因而也被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海明威怀着要亲临战场领略感受战争的热切愿望,加入美国红十字会战场服务队,投身意大利战场。
  大战结束后,海明威被意大利政府授予十字军功奖章、银质奖章和勇敢奖章,获得中尉军衔。伴随荣誉的是他身上237处的伤痕(被炸弹弹片嵌入身体留下的)和赶不走的恶魔般的战争记忆。
  1928年,海明威离开了巴黎,居住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和古巴,过着宁静的田园生活。他经常去狩猎、捕鱼、看斗牛。但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海明威无法再过宁静的生活了。1937年至1938年,他以战地记者的身份奔波于西班牙内战前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作为记者随军行动,并参加了解放巴黎的战斗。
  1929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和《永别了,武器》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好作品。小说的主人公亨利是个美国青年,他自愿来到意大利战场参战。在负伤期间,他爱上了英籍女护士凯瑟琳。亨利努力工作,但在一次撤退时竟被误认为是德国间谍而险些被枪毙。他只好跳河逃跑,并决定脱离战争。为摆脱宪兵的追捕,亨利和凯瑟琳逃到了中立国瑞士。在那里,他们度过了一段幸福而宁静的生活。但不久,凯瑟琳死于难产,婴儿也窒息而亡。亨利一个人被孤独地留在世界上,他悲痛欲绝,欲哭无泪。小说在战争的背景下描写了亨利和凯瑟琳的爱情,深刻地指出了他们的幸福和爱情是被战争推向毁灭的深渊的。
  1940年,海明威发表了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的反法西斯主义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美国青年乔顿,他志愿参加西班牙人民的反法西斯斗争,奉命在一支山区游击队的配合下,在指定时间炸毁一座具有战略意义的桥梁。乔顿炸毁了桥梁,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独自狙击敌人,等待他的是死亡。乔顿有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心,他因自己能为反法西斯斗争捐躯而感到光荣和自豪。这部作品是海明威中期创作中思想性最强的作品之一,在相当程度上克服和摆脱了孤独、迷惘与悲泣的情绪,把个人融入到社会中,表现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的崇高精神。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明威立即将自己的游艇改装成巡艇,侦察德国潜艇的行动,为消灭敌人提供情报。
  1944年,海明威随同美军去欧洲采访,在一次飞机失事中受重伤,但痊愈后仍深入敌后采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获得一枚铜质奖章。
  四十年代初,海明威来中国报导抗日战争。五十年代发表长篇小说《过河入林》。
  1952年,海明威发表了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起初,有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跟他一道出海,可是过了40天还没有钓到鱼,孩子就被父母安排到另一条船上去了,因为他们认为孩子跟着老头不会交好运。第85天,老头儿一清早就把船划出很远,他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马林鱼。老头儿和这条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叉中了它。但受伤的鱼在海上留下了一道腥踪,引来无数鲨鱼的争抢,老人奋力与鲨鱼搏斗,但回到海港时,马林鱼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老人也精疲力尽地一头栽倒在陆地上。孩子来看老头儿,他认为圣地亚哥没有被打败。那天下午,圣地亚哥在茅棚中睡着了,梦中他见到了狮子。“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圣地亚哥的生活信念,也是《老人与海》中作者要表明的思想。通过圣地亚哥的形象,作者热情地赞颂了人类面对艰难困苦时所显示的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孩子准备和老人再度出海,他要学会老人的一切“本领”,这象征着人类这种“打不败”的精神将代代相传。
  圣地亚哥是海明威所崇尚的完美的人的象征: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即使在人生的角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硬汉子”。“硬汉子”是海明威作品中经常表现的主题,也是作品中常有的人物。他们在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他们尽管失败了,却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海明威一生勤奋创作。早上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写作。他写作时,还有一个常人没有的习惯,就是站着写。他说:“我站着写,而且是一只脚站着。我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20年代是海明威文学创作的早期,他写出了《在我们的时代里》、《春潮》、《没有女人的男人》和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等作品。这一时期,正值西方世界沉沦为爱略特在社会崩溃背后所看到的荒原时期,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就是写战后一群流落欧洲的青年的生活情景以及他们精神世界的深刻变化。小说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毁掉了他的性能力。他爱上了一名英国护士勃瑞特·艾希利,后者也倾心于他,但他们无法结合。
  30、40年代,他塑造了摆脱迷惘、悲观,为人民利益英勇战斗和无畏牺牲的反法西斯战士形象《第五纵队》,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他还在此时根据在非洲的见闻和印象写了《非洲的青山》、《乞力马扎罗山的雪》, 还发表了《法兰西斯·玛贝康短暂的幸福》。1932年发表了《午后之死》, 尊奉美国建筑师罗德维希的名言“越少,就越多”,使作品趋于精炼,缩短了作品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提出了“冰山原则”,只表现事物的八分之一,使作品充实、含蓄、耐人寻味。
  50年代,塑造了以圣地亚哥为代表的“可以把他消灭,但就是打不败他”的“硬汉形象”(代表作《老人与海》1950年)。海明威是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
  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柯恩——一个对生活颇多虚妄与浪漫幻想的人也爱上了勃瑞特,但她并不喜欢他。这一群历经沧桑的青年,战后浪迹欧洲大陆,整日无所事事,聚饮、争吵或殴斗。战争夺取了他们的亲人,给他们留下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创伤,他们对战争极度厌恶,对公理、传统价值观产生了怀疑,对人生感到厌倦、迷惘和懊丧。小说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谴责了战争,具有反战色彩。小说因写了一代人的迷惘而成了“迷惘的一代”文学流派的代表作。
  《永别了,武器》(又译《战地春梦》)是海明威的代表作。他以反对帝国主义战争为主题,揭示了“迷惘的一代”出现的历史原因,控诉了战争毁灭人的理想和幸福,戕害人们的心灵,并使千百万无辜生因此涂炭。这篇作品显露了海明威散文风格的基本特色和“现代叙事艺术”。作品故事情节简单而意境纯一,语言朴实无华,句子短小凝练,环境描写达到情景交融。
  二战后,海明威创作进入晚期,其代表作为《老人与海》,由于小说中体现了“人在充满暴力与死亡的现实世界中表现出来的勇气”而获得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原因是:“因为他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中,同时也由于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对于这一赞誉,海明威是当之无愧的。海明威一生的创作在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以自己的经历披露了当权者的伪善和现实的残酷,刻画了美国年轻一代的迷惘情绪,作品中洋溢着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在探索艺术创作的途径中使现实主义在开放性的兼容并蓄中获得了新的光彩!
  获奖后的海明威患有多种疾病,给他身心造成极大的痛苦,没能再创作出很有影响的作品,这使他精神抑郁,形成了消极悲观的情绪,终于以自杀这种方式解脱了自己。这也是海明威“硬汉子精神”的一种追求吧。
  关于创作海明威有一个著名的比喻:冰山通常十分之九都浸没在水下,作家要再现的是那露在水面上的十分之一,其余的应该留给读者与思考和想象.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4-11 18:58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4-11 19:02 编辑

09.2011/04/11推荐《飘》 作者:玛格丽特·米歇尔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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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思嘉·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媚兰与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玫拉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思嘉始终没有找到和艾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艾希礼一直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宴上的焦点,但艾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思嘉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思嘉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德·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

  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思嘉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

  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思嘉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媚兰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思嘉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

  环境的改变使思嘉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

  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思嘉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思嘉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思嘉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德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德邀请思嘉作他的舞伴。思嘉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思嘉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艾希礼。

  有一段时间,瑞德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媚兰同意瑞德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艾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思嘉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艾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思嘉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艾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第二年年初,媚兰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德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艾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媚兰即将临盆,思嘉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思嘉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思嘉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思嘉自己接生,保住了媚兰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媚兰只好求助于瑞特。瑞德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媚兰母子与奴隶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拉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思嘉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她们终于来到了塔拉庄园。出乎意料,塔拉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波克;思嘉的两个妹妹——苏埃伦和卡琳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埃伦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思嘉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媚兰和她的新生儿——小博,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思嘉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小姐,苏埃伦娇生惯养不愿做活,而卡琳虽很懂事却体弱多病,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思嘉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拉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拉的田间采摘棉花……

  一天,一个北军士兵骑马闯进了庄园,思嘉用手枪干掉了他,得到了一匹马和从这个士兵口袋里搜出来的一笔钱。这给她解了燃眉之急。圣诞节前夕,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带着一个南方邦联的征粮小组来到庄园。思嘉当然不愿把她们好不容易得来的粮食白送给他们。

  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思嘉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思嘉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赶走的管家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现在,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思嘉和威尔一筹莫展,思嘉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思嘉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思嘉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思嘉与家人用母亲爱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思嘉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思嘉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现在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思嘉明白苏埃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苏埃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思嘉谎称苏埃伦将与托·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思嘉一笔钱,思嘉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象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思嘉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思嘉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思嘉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思嘉全家,包括艾希礼、媚兰、威尔等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媚兰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思嘉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思嘉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埃拉,为了纪念母亲埃伦。几周后,她就又开始奔波于两个木材厂之间。此时亚特兰大的治安状况不断恶化。1867年3月的一个晚上,思嘉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受到了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袭击。由于黑奴萨姆的保护,她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当天夜里,三K党出击了,但他们却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在交火中,弗兰克被打死,艾希礼受了伤。由于瑞德的出谋划策,才救了其他一批参加三K党行动的白人。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思嘉和瑞德结了婚。他们的蜜月是在新奥尔良度过的,而由思嘉自己设计的新居很快也告落成,这是亚特兰大最豪华的住宅。对于斯佳丽来说,此时她似乎实现了她在塔拉庄园时的理想。她在物质上的任何要求,瑞德都给予极大的满足,她真是应有尽有了。不久,他们的女儿美蓝出生了。 自此之后,瑞德似乎变了。他和过去军管政府中的“老朋友”彻底断了交,而且加入了民主党,准备和亚特兰大的一批南北战争时期的老战士一起把联邦政府任命的州长赶下台。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美蓝非常漂亮,在美蓝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美蓝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黑人嬷嬷建议给四岁的美蓝买一匹小马,这样,她就不需要再和瑞特同骑一匹马了。没想到好动的美蓝在骑马跨越篱笆墙时遇到不测。美蓝死后,瑞德悲痛欲绝,整日酗酒,对待思嘉如同路人。

  思嘉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思嘉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10年前的那个野外宴会。艾希礼承认他自己和瑞德其实很相象,只不过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选择了不同的方向而已。回忆过去使思嘉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哭泣的她不由自主地倒在了艾希礼的怀里,他们温情的拥抱着,不料被艾希礼的妹妹英迪亚,埃尔辛太太与阿尔奇看到。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媚兰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美蓝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思嘉马上去找媚兰,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媚兰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思嘉才是她最亲的亲人。媚兰迫使大家都相信思嘉,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思嘉。

  不久,思嘉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思嘉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思嘉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折断了肋骨。瑞特悔恨不已,在媚兰面前,像孩子一样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过失。

  身体素来羸弱的媚兰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思嘉。这时,思嘉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媚兰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

  媚兰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他比思嘉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思嘉方才相信了瑞德多年来一直对她讲的话,艾希礼确实不值得爱。而她自己其实也并不爱现实生活中的艾希礼,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思嘉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思嘉。此时此刻,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作者简介:


  1900年11月8日,玛格丽特-米切尔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一个律师家庭。曾就读于华盛顿神学院、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1922-1926年任地方报纸《亚特兰大日报》的记者。她于1926年开始创作《飘》,10年之后,作品才问世。《飘》的出版使米切尔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当时美国文坛的名人。她一生中只发表了《飘》这部长篇巨著,却成了亚特兰大人人皆知的“女英雄”。

  她的父亲曾经是亚特兰大市的历史学会主席。在南北战争期间,亚特兰大曾于1864年落入北方军将领舒尔曼之手。后来,这便成了亚特兰大居民热衷的话题。自孩提时起,玛格丽特就时时听到她父亲与朋友们,甚至居民之间谈论南北战争。当26岁的玛格丽特决定创作一部有关南北战争的小说时,亚特兰大自然就成了小说的背景。

  玛格丽特曾就读于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后因母亲病逝,家中需要她来主持家务,于是不得不中途退学。从1922年起,她开始用自己的昵称"佩吉"为《亚特兰大日报》撰稿。在以后的四年中,就有129篇署名的和大量未署名的稿件见诸报端。这些稿件中有一组便是玛格丽特为过去南方邦联将领写的专题报道。

  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玛格丽特于1925年与佐治亚热力公司的广告部主任约翰·马施结婚。1926年,由于腿部负伤,玛格丽特不得不辞去报社的工作。在丈夫的鼓励下,她开始致力于创作。

  玛格丽特后来对人说,《飘》(《Gone With The Wind》)的写作占去了她近10年的时间。其实,小说大部分章节的初稿早在1929年就完成了。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在近10年的时间里,玛格丽特很少对她的朋友们提起她的书稿。虽然不少人都知道她在创作,但几乎无人知道她具体在写什么。1935年春,麦克米伦出版公司的编辑哈罗德·拉瑟姆在全国各地组稿。当他来到亚特兰大时,偶尔听说了玛格丽特写书的情况。起初,玛格丽特否认她在写小说,因为她不相信南方人对南北战争的看法能让北方的出版商感兴趣。结果,就在拉瑟姆离开亚特兰大的前一天,玛格丽特才送去了她已经打好的近五英尺厚的手稿。同年7月,麦克未伦公司决定出版这部小说,并暂定名为《明天是新的一天》。

  此后,玛格丽特花了半年的时间来反复核实小说中所涉及的历史事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她引用美国诗人欧内斯特-道森的长诗《辛拉娜》中的一句诗,将小说的题目改为《Gone with the Wind》(汉译名为《飘》)。与此同时,麦克米伦公司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因此,1936年6月30日,这位无名作家的"巨著"一经面世,其销售情况立即打破了美国出版界的多项纪录:日销售量最高时为5万册;前六个月发行了100万册;第一年200万册。随后,小说获得了1937年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就在小说问世的当年,好莱坞便以5万美元的代价购得将《飘》改编成电影的权利。由大卫-塞尔兹尼克执导,克拉克·加布尔和维维安-利主演的电影《飘》于1939年问世。

  作者于1949年因车祸去世。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5-4 22:46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5-4 22:54 编辑

10.2011/05/04推荐《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1楼)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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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背景:

    弗朗西斯·司各特·基·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年9月24日-1940年12月21日),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其代表作。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茜。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

相大白,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众望所归,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小说采用印象派的描写手法,笔调既热烈又冷静,为奠定菲茨杰拉德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作品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

  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尉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目前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媒体评价:

    his finest novel, sensitive and symbolic treatment of themes of contemporary life related with irony and pathos to the legendry of the American dream.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American Literature》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菲茨杰拉德)最好的小说,该书敏锐地抓住了当代社会生活的主题,并以象征手法展现了“美国梦”传奇之下的嘲讽及悲怅。

  ——《牛津美国文学词典》

  

    the first step that American fiction has taken since Henry James, because Fitzgerald depicted the extolled grandest and

  most boisterous, reckless and merry-making scene.

  ——T.S.Elliot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自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的第一步,因为菲茨杰拉德在其中描写了宏大、熙攘、轻率和寻欢,凡此种种,曾风靡一时。

  ——T.S.艾略特

  

    F.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

  American short-story writer and novelist famous for his depictions of the Jazz Age (the 1920s), his most brilliant novel being The Great Gatsby (1925). His private life ... in both America and France, became almost as celebrated as his novels.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

  美国小说家,以其对爵士时代(20世纪20年代)的描绘而著称。代表作为1925年问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他在美国和法国的私生活几乎与他的小说一样为人乐道。

  ——《大英百科全书》

  

    20世纪流传最广、最为人钦佩的美国小说。

  ——克罗蒂亚·皮埃罗庞:《纽约人》

  

    现在我们拥有了一部美国杰作:粗糙的水晶被磨成真正的钻石。

  ——詹姆斯·迪克

  

    篇章安排精巧至极,没人能想出比这更好的构思了。

  ——H.L.门肯

  

    当菲茨杰拉德处于他创作颠峰之际,他把对社会百态的了解化为了文字(他既是社会的批判者,也是社会的牺牲品),至少成就了一部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


作者: 凉茶    时间: 2011-8-14 18:36

本帖最后由 凉茶 于 2011-8-14 18:40 编辑

11.2011/08/14推荐《1984》作者:乔治·奥威尔

作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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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概述:


     《一九八四》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创作的一部政治讽刺和科幻类小说,小说创作于1948年,初版于1949年。这部作品与1932年英国赫胥黎著作的《美丽新世界》,以及俄国尤金·扎米亚金的《我们》并称反乌托邦的三部代表作,通常也被认为是政治小说文学的代表作。

   奥威尔从1945年开始创作《一九八四》,但因为疾病,小说的大部分是1948年他在苏格兰Jura岛写下的。最初奥威尔将小说命名为“欧洲的最后一个人”(The Last Man in Europe),但是他的出版商,弗里德里克·沃伯格(Frederic Warburg)出于营销需求建议他换一个书名。奥威尔没有反对这个建议,但他选择1984这个特别的年份的原因并不为人所知。对于1984这个名字的来历,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他将他写作这本书的那一年(1948年)的后两位数颠倒过来,成为了可以预见的未来的1984年,另一种说法是他借此暗指费边社(一个社会党组织,创立于1884年)成立一百周年。此外,还有说法称他暗指杰克·伦敦的小说《铁蹄》(其中一个政治势力于1984年登上权力舞台)、彻斯特顿 ( G. K. Chesterton )的《诺丁山的拿破仑》(the Napoleon of Notting Hill,亦设定在1984年)或者他的妻子奥莎丝尼诗(Eileen O'Shaughnessy)的一首诗,诗名为“本世纪的终点,1984”,甚至有说法称奥威尔原本准备的书名是1980,但是由于疾病,小说的完成变得遥遥无期,他感到有必要将故事推入更远的未来,因此命名为1984。

   这部作品被译为60余种文字,并获得包括美国时代周刊“1923年至今最好的100本英文小说”在内的多项奖项

作品简介:

     《一九八四》是一部政治寓言。

  1984年的世界被三个超级大国所瓜分——大洋国、欧亚国和东亚国,三个国家之间的战争不断,国家内部社会结构被彻底打破,均实行高度集权统治,以改变历史、改变语言(如“新语”-Newspeak)、打破家庭等极端手段钳制人们的思想和本能,以具有监视功能的“电幕”( telescreen )控制人们的行为,以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和对国内外敌人的仇恨维持社会的运转。

  故事中主人公所在的国家大洋国只有一个政党——英格兰社会主义,按照新语,简称英社 (IngSoc)。社会也根据与党的关系被分为核心党员、外围党员和无产者三个阶层。政府机构分为四个部门:和平部负责战争,友爱部负责维护秩序,真理部负责文化和教育,富裕部负责经济。按照新语,分别简称为和部、爱部、真部、富部。

  在大洋国“真理部”从事窜改历史工作的外围党员温斯顿因为在工作中逐渐对其所处的社会和领袖“老大哥”(Big Brother)产生怀疑,并与另一位外围党员裘利亚产生感情,因而成为思想犯,在经历了专门负责内部清洗的“友爱部”的思想改造之后最终成为了“思想纯洁者”

作品评价:
      
       《一九八四》的伟大是不用任何废话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预言。甚至有人称这本书为“社会政治幻想小说”。

  和我对《动物庄园》的评价一样,中国人喜欢《一九八四》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他们有着非常切身的体会。以至于我总是怀疑,《一九八四》能够在中国出版,都是一件令人难以捉摸的事情。

  我读的《一九八四》是中国致公出版社2001出版的版本,在这本书的封三,有王小波关于本书的推荐:

  一九八零年,我在大学里读到了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这是一个终身难忘的经历。这本书和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扎米亚金的《我们》并称“反面乌托邦三部曲”,但是对我来说,它已经不是乌托邦,而是历史了。

  一部书可以被人们看作预言,同时又看作是历史,这本书一定掌握了一种亘古不变的精神,否则,怎么能如此放之四海而皆准?

  刘韧认为《一九八四》的伟大在于思想。的确,这本书中随便找几句话,就够我们咀嚼一辈子的了,例如:

  谁控制过去,谁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谁就控制过去。

  思想犯罪不会招来死亡,思想犯罪本身就是死亡。

  他们不到觉悟的时候,他们就用不会造反,他们不造反,他们就不会觉悟。

  不过,在我看这本书的同时,除了恐惧之外,还有迷茫。

  奥威尔在书中借助戈尔德斯坦因的书写道:

  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三种人,上等人、中等人、下等人。他们扮演的角色是上等人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地位;中等人希望和上等人交换位置,下等人浑浑噩噩,但是是被利用的广大群体。正如书中主人公温斯顿在日记中写道:如果有希望的话,它在无产者身上。

  不过,奥威尔似乎又悲观的意识到:人类的历史就是三种人地位的变换,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同样是在戈尔德斯坦因的书中,奥威尔说:

  统治集团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才会丧失权力:或者是被外部力量所征服;或者是统治无能,群众起来造反;或者是让一个强大而不满的中等人集团出现;或者是自己丧失了统治的信心和意志。这四个原因并不单个起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同时存在。统治阶级如能防止这四个原因的产生就能永久当权。最终的决定性因素是统治阶级本身的精神状态。

  当然,造成我的迷茫还包括这边书的灰色结尾。

  然而,最终让我想清楚的一件事是:这本书并不是战斗的宣言,它只是让你更清楚地明白一些道理。最简单的结论是,没有人愿意生活在恐惧之中、没有人愿意生活在贫困之中,只要他们能够认识到,造反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解决问题,他们会觉悟的。只要他们认识到,统治集团是需要监督和批判的,他们就能维护、保证自己拥有的一点可怜权利。

  如果,今天有人愿意模仿奥威尔写一部新的小说,把戈尔德斯坦因的书换成《一九八四》,那么这部小说的结尾是灰色的、还是光明的呢?



作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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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年6月25日~1950年1月21日),原名埃里克·阿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英国记者、小说家、散文家和评论家。乔治·奥威尔一生短暂,但其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犀利的文笔审视和记录着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作出了许多超越时代的预言,被称为 “一代人的冷峻良知”。其代表作有《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 有人说:“多一个人读乔治·奥威尔的书,就会多一个人反对专制。”

  乔治·奥威尔生于英属印度,不久举家迁回到英国,后来进入著名的伊顿公学。在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在贫病交加之下艰难生活。1936年,奥威尔为支持西班牙共和政府而参加西班牙内战并受伤。1950年,还没有年过半百的他就不幸死于肺结核。在奥威尔短暂的一生里,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犀利的文笔审视和记录着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甚至作出了许多超越时代的预言。因此,他被称为“一代人的冷峻良知”。

  由于历史上东西方的对峙,乔治·奥威尔的作品经常被视为反苏和反共的代名词,因而在苏联、东欧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遭到封杀。而根据2007年9月4日英国国家档案馆解密的资料,因被怀疑是共产主义者的关系,奥威尔被军情五处和伦敦警察厅特别科自1929年起一直严密监视至1950年逝世。但也有人认为奥威尔是亲西方人士。据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通的研究,乔治·奥威尔是中情局的合作者。他创造出的“人人平等,有的人更平等”、“极权国家”、“老大哥”等词语在西方成了诋毁社会主义国家的通称,为美国在冷战时期的道德优势立下了汗马功劳。
作者: zgjm0ssv    时间: 2012-4-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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