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最后结束时的告别,一两句话便可干脆收场,千万不要别出心裁,否则弄巧成拙,通常不是评分的部分倒成了丢分之处。例如,有一个考生在结束时想说句合适的话,慌乱之中蹦出一句"Thank you, I really enjoy talking with me"。可想而知,考官在微笑之际便可作出刚才还在犹豫是否给6分的决定,只能给5分了。
首先,没有统一要求的所谓"标准口音",考生没有必要非得去模仿标准的英国英语(the standard Queen’s English)不可。实际上,考试允许考生有口音,只要不会影响到对方的理解,什么口音都无妨。顺便说明一点,尽管目前在大陆的考官有相当一部分为英国口音,但在某个考点也许有一个说美语的考官,因此要准备好适应不同的口音。
其次,IELTS口语中使用的词语须自然易懂(natural and understandable)。不要说一般人听不懂的专业术语,不会用英语表达的可以通过解释、举例等方式绕着弯子进行说明,或者干脆放弃不说。许多人把口语不好归罪于词汇量太少,认为"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实际上有几千词就够"炊"的了(简明朗文扁的英文解释以及美国之音特别节目所用词汇都非常有限)。假如把一位未受教育的澳大利亚老太太十天内所说过的话记录下来,其词汇量也许不超过一千!但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她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最后,IELTS口语考试中语法并非绝对地重要(important but not the most important)。在这一点上,母语为英语的人(native English speaker)与我们母语为汉语的人看法上有差异。讲英语时,前者关注的是语法错误对理解所产生的影响,信息交流是否受到阻碍;后者则更关心是否违反了英语的语法规则,关心语言形式的完整性。事实上,用词失误比语法失误更能造成考官的理解障碍。因此,对词义的把握比对语法规则的把握更为重要。说话时尽量做到可理解、可接受以及不冒犯人。当然,重复最基本的语法错误也是不能容忍的,譬如"she"说成"he","I am"说"I is"等。我们往往对语法规则了然于心,然而出口便错,这不是说话时忘记了语法规则的问题,而是缺乏专门的、有针对性的训练。
考官跟我们说,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回答问题的话,可以用一些间接回答法来回答,例如说:I don’t know, but my brother think that .....(我不知道,但我的兄弟认为。。。)I don’t know, but my father think that .....(我不知道,但我的爸爸认为。。。)I don’t know, but my friends thinks that .....(我不知道,但我的朋友们认为。。。)(因为这些都是第三者的观点,你就可以乱吹吧,只要不离题就行了。)
另外,如果你听不清楚考官问什么问题时,一定要考官重复一遍,这是不会扣你分的,而且是你的权利。因为不同考官口音的不同,有时候会出现听不清楚问题是很正常的,考官是允许你让他重复一次问题的,(这是考口语,又不是考听力,对不?)如果对方重复了一次问题,你还是听不清楚,呵呵,你只好猜了,再要重复,人家可能要扣你分了。你可以说:i’m sorry, do you want me to talk about XXXXX?